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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关于执行2017版《学院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12-08  点击:[]

各位教职员工、信息员:

    经学院党政联席讨论通过,相关奖励制度(年终绩效)作了修改,新修订的《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2017版)》正式执行,《办法》如下:

色情论坛-福利吧论坛-少妇论坛 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息宣传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院信息宣传工作,有利于促进学院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为此,学院党委根据《宁波大学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宣传工作应遵循统一协调、服从全局、严明纪律、正确引导、规范程序、尊重事实的基本原则,遵循信息宣传工作的自身规律,做到客观、准确、及时,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三条 信息宣传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系所信息员为成员。领导小组总体负责信息的组织、策划、实施和督查,各信息员负责做好信息的采集、编写、报送和发布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  院党委牵头负责学院网站的管理、完善和维护。

第五条  学院划拨一定专项经费保障全院性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 工作规范

第六条 信息报道制度

(一)主要报道内容

1.学院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开展重要工作的宣传报道;

2.上级领导参加学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学院,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3.学院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制度、重大措施的重要信息发布;

4.学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5.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地方服务、学生工作、群团工作、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二)稿件撰写要求

1.稿件要突出新闻性,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2.标题要简洁清楚,一般不用形容性语言,确保在色情论坛 一行内显示;

  3.稿件文字要严谨、简练、准确,语言要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注重可读性和吸引力。一般信息稿字数限定在400字左右,重要稿件字数一般在800字左右,专题报道或理论文章一般不超过2000字。

(三)图片采集要求

1.信息报道一般要配发相应图片;

  2.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

  3.图片选取要涵盖全面,有场内有场外,有台上有台下,有全景有特写,有领导有群众;

  4.每张图片图像分辩率一般处理成640*480像素,大小一般不超过200K。

(四)报道时限要求

1.重要的信息要随时上传至学院网站,重大活动信息当天报道,一般信息报道要求不超过24个小时。相关信息经审核后,及时报送学校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等相关部门;

  2.单位集体或个人评优获奖等时效性不强的可酌情延时报道。

第七条 报道审核发布制度

(一)凡学院各个层面的重大活动,由相应信息员亲自采写;其他活动,例如教职员工个人参加的学术会议、获奖等由个人提供信息稿。在编辑稿件时,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认真核对有关新闻事实,要注意把握新闻稿的政治性、科学性、时效性等特点。发稿时,要严格遵循有关文字和技术规范要求。

(二)除学生工作相关稿件外所有稿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总,学生工作相关稿件由学工办主任汇总。

(三)第六条“主要报道内容”由副组长审核后发布,其中学生工作相关稿件由学工办主任审核后发布。

 

第四章  考核制度

第八条  院办每年对各部门、系所信息报送数量、质量和录用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第九条 每年年终,院办组织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学院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对于表现突出的成员,可以给予年终绩效奖励。

第十条 凡是被媒体刊物所录用的,学院将酌情给予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详见附件。

  第十一条 信息宣传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审核制度,审核信息发布是否可行、准确,格式是否规范,有无错别字、语病,标点使用是否恰当等。对于未经审核发布的信息且对院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泄露学校和师生秘密信息的,发布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将承担主要责任,并按照后果的严重程度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信息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有关规定,不得发布违背事实、泄露他人秘密、侮辱他人人格、有损院校集体形象和声誉等方面的信息。否则,对情节恶劣者,将报请公安机关查证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色情论坛-福利吧论坛-少妇论坛 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信息宣传工作奖励标准

 

    为鼓励全院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信息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扩大学院影响力,特制定本标准。

    一、具体奖励办法

(一)发布在学院网站上的稿件(新闻)每篇20元;

(二)被推荐发布在更高等级媒体上,再增加奖励

1.发布在宁大主页“校园动态”上的稿件每篇20元,“宁大要闻”上的稿件每篇50元;

2.发布在《宁波大学报》上的稿件每篇50元;

3.发布在《校情通报》上的简讯每篇20元,专题每篇50元;

4.发布在《宁大信息》上的稿件每篇50元;

5.发布在校级以上网络媒体的稿件每篇50元;

6.发布在市级报刊媒体上的稿件每篇100元;

7.发布在省级报刊媒体上的稿件每篇200元;

8.发布在国家级报刊媒体上的稿件每篇500元。

    二、几点说明

1.信息员新闻自行发布在学院网站(务必署名),其他教职员工新闻发[email protected],经审核发布;

2.同一信息内容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计算;

3.奖励对象为发布稿件署名人,2人及以上的奖金均分;

4.媒体级别以学校党委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认定为准;

5.每年的稿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统计,时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件2:

各部门、系所信息员

院办:王硕               分工会:李淼               教务办:李淼

学工办:韩鸿儒、桂尚书   科研、研究生办:郝婷婷

学科办:包锦标           实验中心:龙能兵           化学系:魏文廷

应化系:周明炯           材料系: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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