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和校历的规定,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5日(星期六)至4月7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请各位老师在放假前检查各自办公室和实验室水、电、门窗,杜绝安全隐患。假期外出期间注意好人身财产安全。
色情论坛-福利吧论坛-少妇论坛 院办
2014-4-1
上一条:【科研办】关于征集中国与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科研办】关于发放科技项目激励费(或绩效支出)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