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轮岗位聘任之后,学院基层组织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为进一步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经学院党委研究批准,拟定于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召开学院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为做好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宁波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学院“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如下:
一、选举部门划分
本次选举以学院下属党支部为单位,划分为6个选举部门。
二、正式代表身份
本次大会,学院将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选举产生的正式代表既是教职工代表;若代表为工会会员,产生的代表也是工会会员代表。
三、正式代表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参政议政能力,并愿意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活动;
(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四)作风正派、诚信公道,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有较强的责任感;
(五)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六)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四、正式代表名额构成及分配
正式代表占全体教职工总数(目前学院有教职工60名)的百分之五十(30名)。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配至学院各自所属党支部参加选举。代表构成中高级职称代表、青年代表、妇女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等应占适当比例。各选举部门代表名额分配见“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部门及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五、正式代表选举办法
(一)以学院下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经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二)各党支部于3月21日前组织召开本支部全体教职工选举大会,须有本支部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
联系人:邵红艳
联系电话:13857822918(学校短号69652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部门及名额分配表;
2.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汇总表。